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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4 浏览次数:0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3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就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2013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范围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选拔对象主要是取得突出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
已享有下列荣誉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央直接掌握联系的高级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级拔尖创新人才、省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高级专家)、市级拔尖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市级优秀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二、选拔条件(一)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二)原则上要在职在岗(含退休、下岗后领办、创办企业,或受聘新单位后,成效优异或有重大业绩者),专业技术人员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高技能人才要具有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农村实用人才要在农村生产、经营领域有突出贡献和示范作用。
(三)在本专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为长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直接贡献,科研成果在长春市就地转化为生产力者优先:
1、在科学技术工作中,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四等以上科技进步奖和三等以上成果推广奖,市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并是项目主要完成人(一般为前三名)。
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有重大发明、创造、革新,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在高新技术的引进、吸收、消化、改造和应用中,有较大突破,推动了行业和企业的技术进步;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者。
3、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例创造和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4、在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出版、文化、体育事业等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做出突出贡献,有培养前途的科技、业务骨干。
5、在教学、科研、教改、教育管理工作中,创造新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并在一定范围推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绩卓著者。
6、在卫生事业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做出突出贡献,有培养前途的科技、业务骨干。
7、在各行各业技能岗位上,有绝技绝招,达到或超过市内先进水平;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工艺设备难关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国家、行业和省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全市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在指导青年工人或技工院校学生进行技能训练,培养徒弟,传授技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8、在农业生产领域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拨尖人才。包括生产能手(种植、养殖、捕捞和加工能手)、经营能人(企业经营人才、农村经纪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和能工巧匠等。
9、在其他领域中取得重大成果成绩者。
三、申报材料个人申报必须使用"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生成数据文件和A4申报表、事迹材料和封面等,可登录《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changchun.gov.cn/)查询和下载。
申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复印纸打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每份复印件上单位都要盖章证实。申报的材料及其装订顺序为:目录、长春市2013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先进事迹材料(一千字左右)、身份证(或护照)、最高学历毕业证、最高学位证、最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最高技术等级证、荣誉或奖励证、专利证、学术著述、申报经济管理类别必须呈报近三年国家法定审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审计报告等(均为复印件,但必须附上原件)。
《申报表》一式3份,一份随册装订;二份随汇总表单独呈报。单位名称(以公章为准)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证书为准)要用标准全称。"所学专业"、"行政职务"、"从事专业"、"技术职称"为专业技术人员填写项目,"岗位工种"、"从业年限"、"技能等级"为高技能人才填写项目。突出事迹介绍一栏,要选近五年最高层次的业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精简标列(含标点符号不超过288字,不分段落。电脑数据库将自动删除多余数的文字,没有原件的业绩不要填写)。所获奖项必须逐项标明获奖时间、项目名称、奖励级别、奖励名称、个人排序等(如"2005年5月'大功率半导体激光阵列模块'获吉林省科技进步1等奖〈第2名〉")。
申报人员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叙述申报人员的贡献、成果、道德风范等方面的事迹,1000字以内,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申报人的材料装订后,合计厚度不能多于1.5厘米,标准封面(禁止使用塑料质封面)要逐项填写完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发表的论文只复印封面、目录及本篇文章,著述只复印封面、简介和目录。
四、申报材料时间请申报人员将选拔推荐材料于2013年8月9日当天报送到学校人事处(行政楼A306室),逾期不再受理。